滦州法援暖人心 群众感激送锦旗

2023-12-04 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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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13日上午,张某丽委托其姐向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写有“为民解忧办实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以表达对法援中心的真挚感谢。

  张某丽,女,古城南关村人。2021年3月13日,张某丽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落,造成腰部、膝盖等多处损伤,所在公司不予处理解决。无奈,张某丽提起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确认受伤时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其请求,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滦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3日张某丽来到法援中心申请援助,审批通过后,法援中心即为其指派律师进行援助,援助律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组织证据,参加庭审活动,2021年9月7日法院判决确认张某丽受伤时与公司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2022年10月17日,因工伤赔偿问题没有解决,张某丽再次来到法援中心申请援助。从进大厅开始,张某丽一直在说对上次援助服务的万分感谢,同时又为再次麻烦援助中心而感到不好意思。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并称援助工作就是服务群众,是职责所在。经过认真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初审确定符合援助条件后,当即安排填写援助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立即为张某丽指派了律师,并及时告知其援助律师相关信息。仲裁委员会三次开庭审理此案,2023年9月8日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丽工伤待遇款项115609.81元,公司也表示服从仲裁裁决不再提起诉讼。至此,张某丽两年多的维权之路,终于有了结果,张某丽对仲裁结果非常满意,并对援助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认可和评价。

  两次真诚援助,温暖了群众的心。电话中感谢、当面致谢也无法表达张某丽心中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那份谢意和感动,于是就有了送锦旗时那开心却又更温馨的一幕。这仅仅是援助中心工作日常中的点滴,还有更多的服务事例每天都在上演着。未来,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不忘初心、服务为民,一如既往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援助服务,争取更多更大的荣誉来回馈群众的信任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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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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