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十年欠款终有果,群众赠旗表感谢
近日,一名当事人将印有“司法为民 青天有鉴”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滦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薛荣手中。 ![]() 2011年至2012年期间,原告通过招标的方式承包被告某村的路面硬化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被告未能足额支付原告工程款,原告经十年催要未果,遂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 法槌重若千钧,一头连着公正,一头连着民心。由于该案纠纷长达十年之久,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薛荣法官多次驱车前往被告村所属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和滦州市农业农村局调取和核实案涉工程的记账凭证、收据和工程验收表,反复核对该案涉及的工程款,终于帮助双方当事人缕清了相关款项,并经过庭审作出判决,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群众之事无小事,一声感谢一面锦旗蕴含着群众对法院、法官工作的肯定,滦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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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