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案后回访暖人心,司法关爱未成年

2022-03-02 15: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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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法官而言,结案不是最终目的,尤其是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作为法官,有责任让未成年受害者获得司法的温暖。2月25日,滦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杨海芸法官及助理杨帆到滦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看望一起暴力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受害者小梦(化名),进行判后回访工作及心理疏导。

  小梦看到主审法官,迫不及待地跑过来叫阿姨,开心极了。回访中,主审法官及助理详细了解了她的生活及心理情况、户口落实等问题,并鼓励小梦乐观生活,多与救助中心的阿姨互动交流。杨法官说:“看到小梦现在的状态,我们就放心了,如果生活中有啥困难,就和阿姨说。”小梦不住的点头,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她的开心、幸福、感恩和希望。相信社会、法律给予她的保护与关爱,能让她未来放心远航。

主审法官为当事人做心理疏导

当事人送别主审法官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案件判后跟踪回访,是滦州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个缩影。通过案件回访,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传递司法温情,对未成年受害者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主动落实帮扶举措,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后我们也将继续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决或调解之后,广泛通过电话约访、上门走访、慰问回访等多种形式,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官的职责和使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凝聚各方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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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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