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深入村庄为民服务,真心实意温暖人心---滦州市人民法院 孙庆春
孙庆春是滦州市人民法院榛子镇法庭庭长,工作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在立足本职的同时,他积极围绕村镇中心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定期深入村庄倾听民声、为民解忧。 对于老百姓来说,《民法典》及相关规定难免抽象晦涩,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院职能、知晓《民法典》相关内容,孙法官深入浅出,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和生动的案例向群众讲解民法典对每个人一生的重大意义,小到衣食住行,大到生老病死,都在民法典规范和保护的范围内,引发现场群众的高度认同。“法官讲的对我们来说很实用,平时没机会学习这些知识,借这个机会多听一听学到了很多。”一位大姐对孙法官说。只有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始终坚持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点滴汇聚、持之以恒,才能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群众的肯定就是孙庆春前进的动力,他与身边的同事一道,用一件件、一桩桩便民惠民的实事,让群众感受到了温度。孙庆春说:“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勇挑重担,真抓实干、不懈奋斗,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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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