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保障律师权利 擦亮检察"窗口"---滦州市人民检察院 王艳

2021-08-17 0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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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管理大厅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多措并举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律师接待水平,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的会见、阅卷等权利,促进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及时三个迅速”,即及时核准迅速登记、及时联络迅速通知移交、及时落实迅速反馈结果,营造文明规范、周到细致的服务环境。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避免人员流动聚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积极倡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除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过12309中国检察服务平台、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耐心向律师介绍、讲解辩护与代理预约工作流程,引导其通过网上预约,方便查询诉讼过程。

  开通异地阅卷服务,受理办理本地案件的异地律师阅卷申请,积极联系律师所在地案管部门,通过内网邮箱加密电子卷宗的方式,与异地院协作为律师安排阅卷,为律师阅卷提供了便利,获得了律师的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坚持人民至上,依托案管“窗口”,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阅卷流程,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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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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