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滦州法院荣获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21-01-14 1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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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妇联发布2017-2019年度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滦州市人民法院荣获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近年来,滦州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整合维权资源,构建、创新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平台,通过开辟绿色诉讼通道、送法下乡、关爱留守儿童等方式,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利用司法大数据,织牢织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网。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邀请多位从事妇女工作的各行各业优秀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参加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的工作特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从而实现法院与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优势互补,并设立了婚调室。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俗易懂地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知识以讲课、座谈互助的方式,帮助妇女同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辖区多家学校合作,由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上法治课,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同时携手共青团滦州市委在滦河街道团结里社区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开展了“向失学儿童献爱心”捐款活动,“捐资助学”等捐款活动,为解决困难儿童上学难问题进献绵薄之力,关爱留守儿童,定期走访、予以帮扶,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为少年茁壮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不仅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更有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意义重大。今后,滦州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求着务实、开拓创新、多措并举,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职责,为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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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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