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吕景利参加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020-11-30 09: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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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根据院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安排,第四党支部召开纪律作风专项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景利全程参加并提出指导意见。

  会上,支部书记陈敬晔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从严管党治检等五个方面对支部工作进行问题剖析、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与会党员分别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相互批评,会议民主氛围浓厚,批评意见查找全面、到位,整改措施行之有效,真正以“红脸、出汗”的方式达到了总结提高的目的。

  吕景利检察长认为第四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剖析深刻、举措有力,在下步落实整改中,要提升“沟通、协调、文字、语言表达”四项能力,全面发挥办公室服务、保障、沟通、协调、督导、指挥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一是勤学,支部成员间要相互学习,掌握多项技能,提升综合能力,培养“多面手”,又要注重与其他部门间交流学习,增强业务本领,为更好服务领导决策夯实基础。二是善思,要善于将知识储备、工作经验总结运用,在语言表达、沟通技巧上多思考,寻找最适宜解决办法。三是实干,要发挥办公室团队年龄优势,坚定干事创业的热情,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对待工作肯下功夫、肯钻研、肯付出,敢于攻坚克难。四是敢为,要拿出年轻人的朝气,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在自己岗位做出成绩,经得起检验。

  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蒋海民从全面加强理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增强业务学习等三个方面对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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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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