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让我们共同呵护“少年的你”!

2020-09-18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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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上午,滦州市第四实验小学校园内不时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同学们的目光都被滦州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带来的“开学第一课”所吸引。

  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观念,在中小学开学季到来之际,滦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蒋海民带领未检检察官为滦州市第四实验小学1500余名师生送来了一份法治大餐,引导学生科学防范校园欺凌,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法治课上,检察官以“防范校园欺凌、共建文明校园”为主题与同学们分享了校园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从法律与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角度为同学们播撒法治种子,讲授法治第一课。检察官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和视频,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传授安全防护锦囊,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与安全意识,让他们明白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和法律素养,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丰富的课程内容和轻松有趣的授课方式让未检检察官在现场“圈粉无数”,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治课结束后,检察官为同学们发放了法治宣传手册,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法治课受益匪浅,要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学生。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滦州市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院领导及未检干警全部担任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紧紧依托“检校共建”平台,深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年龄段、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更专业、更有效、更全面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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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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