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国一行到滦州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9月14日,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国、副主任张永忠一行到滦州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景利及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张志国主任一行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书香检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喻青林”室外帮教基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今年以来检察工作汇报。 吕景利检察长在汇报中提到,滦州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2019年度跻身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今年上半年取得了全市排名第四的历史最优成绩,滦州检察整体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 张志国主任对滦州市检察院“金牌未检”、公益诉讼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市检察院把人大监督的压力转变为推动工作的动力,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张志国主任提出了殷切期望: 坚持党的领导,围绕服务全市大局进行法律监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开展好检察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服务人民群众进行法律监督。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司法需求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法律监督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提升司法公信力,围绕维护公平正义进行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力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法律正确、公正实施。 坚持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进行法律监督。依法建好队伍,从严管好队伍,深入推进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以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的模范行为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吕景利检察长表示,滦州市检察院将始终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牢记张志国主任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四个坚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滦州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滦州”做出积极贡献。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