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人民法庭为人民!杨柳庄法庭先进事迹!

2020-07-01 11:14:4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审判工作的前沿,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近年来杨柳庄人民法庭在滦州市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狠抓案件质量,强化调解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为民、便民、服务民生这个主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中心的目标,为提高审判辖区的社会稳定、家庭和睦、经济发展、民生质量作出了贡献。

  一、构建多元调解格局,大力化解矛盾纠纷,鼎力促进和谐稳定

  近年来,杨柳庄法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职能定位,以提高效率、强化调解、惠及群众为工作着力点不断调整审判思路,以调解方式促进案件的和谐审结。

  1、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彻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2019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28件,审结128件,审结率100%,调撤率为61.72%,在全市人民法庭中案件调撤率处于领先的水平。

  2、探索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法,确保调解实效。调解不仅是一项法律工作,也是一门感情艺术,更是一个基层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在具体工作中,尊重民风、民俗、民情,面对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众,秉承和谐司法观,耐心的倾听群众陈述和建议,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

  二、结合辖区特点,服务当地民生,倾情呵护三农

  在具体工作中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和服务社会大局的宗旨意识,依法公正的审理每一起案件。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优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都一视同仁。面对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因人、因事、因时,运用最便捷、最乐于被群众接受的程序,为当事人服务,积极为农民朋友解决实际问题。遇到偏远出门不便的当事人,法官同志上门为其办理调解工作。与此同时,针对法庭办理的婚姻、赡养、农村土地等纠纷案件,适时进行回访工作,了解离婚后子女生活状况,及另一方的探视行使状况、抚养费、赡养费给付情况。通过案件回访,增进了辖区人民群众对法官的理解,增强对司法的信任。

  三、公正廉洁,践行人民法庭为人民的理想信念

  政治坚定、公正廉洁是法官最重要的职业素养。近年来法庭干警在远离城市的偏僻地区工作,他们没有因为交通叫苦叫累,没有因为生活不便选择调离,更没有在困难面前退缩,而始终按照公正廉洁、忠诚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要求,坚守在人民法庭这块阵地上,勤勤恳恳工作,兢兢业业为审判辖区的人民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想信念,秉持职业操守,排除种种压力、人情、关系和金钱的干扰,扎扎实实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审判辖区的中心工作。干警们在艰苦的环境中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严于律己,公正司法,把一个小小的法庭建设成坚守人民法庭为人民服务的前线哨卡,受到了审判辖区乡镇政府、工矿企业、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四、咬定调解不放松,助推和谐与稳定

  按照“能调则调”的要求,该法庭在工作中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各类民间纠纷的目的,促进社会生活在法制轨道上运行。努力减少民事纠纷,扩大民商事案件调解范围,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调解,既平息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工作中,咬定调解不放松,促使纠纷快速解决。在调解离婚案件时强调做好“三抓三放”的三个阶段工作,即抓庭前调解,让当事人充分释放不满情绪;抓庭审过程,让双方放下敌对情绪;抓庭后调解,让双方放下后顾之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话说滦州   责任编辑:滦县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唐山市滦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唐山市滦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20001975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
联系我们: 0311-69086681    邮箱:hebeipaw@126.com    实习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