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法院举行“12.4”宪法宣誓活动

2018-12-04 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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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4日上午,是我国第五个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传播公平正义,滦州市法院组织员额法官在二楼审判庭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宣誓仪式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学军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井泉领誓,组织法官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此次宪法宣誓活动,是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树立审判机关形象,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提升法官素质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法官表示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对职责的坚守,并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的一次公开郑重的承诺。

  参加此次宣誓活动全体法官纷纷表示:此次宣誓活动是忠于宪法的庄严宣告,坚定了我们努力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信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坚持对法治理念的崇高信仰,不忘初心、牢记誓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争做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的人民共和国法官。 

关键词:法院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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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县长安网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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