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在线之反贪局如何查贪官

2015-05-18 17: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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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风暴力度正强劲,成绩斐然,反贪局功不可没。案件在立案后,反贪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与刑事证据标准对案件进行侦查,全面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那么反贪局的立案程序是什么?如何侦查?针对群众的疑问,桃城区检察院为您解答疑惑。

  问:反贪局是什么机构?

  答: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主要是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问:反贪局查贪和纪委有什么不同?

  答:纪检监察部门则是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处理,属于内部监督机关。反贪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

  问:反贪局的案件线索从何而来?

  答:涉及贪污贿赂的线索材料由举报、控告、报案、涉案人投案自首、或者其他途径得来,反贪局收到线索材料后应当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初步调查。经审查或者初查查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本院检察长决定予以立案。

  问:反贪局如何侦查案件?

  答:取证:立案后,反贪局依据法律规定程序与刑事证据标准针对案件进行侦查,全面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侦查措施:反贪局可以依法采取讯问、询问、查询、侦查、检查、勘验、鉴定和查封、扣押、冻结等。

  强制措施: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

  问:反贪局侦查终结案件如何处理?

  答: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移送公诉部门审查不起诉;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活动。

关键词:检察官,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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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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