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司法局努力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2015-05-14 10: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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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清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下大力气切实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大力巩固、完善、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切实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及时有效地化解民间纠纷。

  该局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的基本途径来抓,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普遍掌握了调解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调解人员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技能,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调解能力,以适应开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同时选拔政治可靠、有威信、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基层调委会担任主任,确保专职专用,以加强调委会的力量。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了一项经常性工作,按照选任条件,定期调整、及时补充,稳妥的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

  通过定人定责形式来加强纠纷的预防与调处,确保把各种纠纷苗头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乡(街道)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街道)。并建立了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健全岗位责任、工作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回访、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定人、定任务、定考核标准”;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对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发挥作用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爱岗不敬业、消极畏难、不履行职责、造成小纠纷复杂化、小问题扩大化的现象,并严重影响全县稳定工作的,给予严肃的处理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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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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