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理念要跟上、技术要跟上、应用要跟上”——滦州市检察院认真学习研讨“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授课视频

2022-06-07 1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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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滦州市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授课视频,并以部门为单位结合学习情况展开研讨交流,探索运用大数据战略赋能检察高质量发展。

  研讨中干警纷纷表示通过培训收获了对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新认识,下一步要在运用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上找差距、补短板,克服“本领恐慌”,主动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更好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使命。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胜伟参加第二检察部讨论时提到,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将给检察工作带来四项变化,一是增加监督线索、拓展监督范围,二是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效果,三是加大监督强度、减少监督死角,四是提高监督质效、增强监督刚性。为适用检察大数据时代新变化,回应新要求,要主动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理念要跟上。业务部门干警尤其是员额检察官要加快理念更新步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检察办案与大数据检察监督的高度融合,全面推进“数字办案、智能办案”。

  二是技术要跟上。加强科技强检,不断巩固提升检察信息化和智慧检察建设成果,以检察大数据、智慧办案、政法互联等为牵引,推动技术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

  三是应用要跟上。要主动创新,通过大数据赋能,实现检察监督向全面、系统、主动、智能的转变,善于从综合类案中捕捉数据、分析规律,打通数据壁垒,通过关联检察工作与大数据法律监督,高能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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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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