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成合力 监督促发展--滦州市检察院与滦州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
滦州市检察院、滦州市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顺畅运行,5月19日上午,滦州市检察院与滦州市公安局再次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滦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蒋海民,滦州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高翠英、贾边江,两家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聚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作,滦州市检察院蒋海民专委详细解读了唐山市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就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作的实质化和规范化,提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日常案件会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等具体意见。 公安机关表示,将持续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树立对刑事案件共同担责、共同把关、共同提升的意识,将自身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有效衔接,确保达成双赢共赢效果。 参会双方就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信息共享、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机制等达成共识,还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偷越国(边)境罪等具体个案进行深入讨论,共商对策。 下一步,滦州市检察院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高效运转,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刑事案件质效,为法治滦州、平安滦州建设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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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