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检察】防疫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不停摆”

2022-05-01 16: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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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以来,滦州市检察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的同时,狠抓考核业务数据,统筹推进重点和常规业务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不停摆”、“不止步”。

  一是紧盯考核数据,提升工作质效。两位分管、代管院领导、两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在院值守期间,以一季度核心业务数据为“风向标”,从数量、质量、效果三个维度全面检视各项业务指标情况,分析短板弱项,落实整改提升举措。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移送犯罪线索立案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采纳率等多项指标进一步提升。

  二是立足重点工作,依法能动履职。检察官在巡逻途中向市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聘任一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电话、微信与司法行政机关、看守所沟通联系,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大数据核查、看守所日常监管等工作达成共识。充分采用“云办案”模式,通过远程提审、远程附条件不起诉宣告、线上帮教等“零接触”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确保了办案安全和办案质效。

  三是围绕常规工作,密切协作配合。院应急值守人员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居家办公干警的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条线业务工作。对临期在办案件进行梳理,由应急值守干警协助承办检察官线上流转办案手续,确保所有案件均严格在办案期限内审结。及时开展案卡核查,督促各部门及时规范填录数据,整改错填、漏填和填录不规范问题,确保业务数据质量。一周以来,共审结审查逮捕案件2件、审查起诉案件2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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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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