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政法委系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开承诺

2021-08-06 10: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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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开门搞整顿”,促进政法工作提质增效,密切警民关系,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实效,滦州市政法系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法务公开,对36项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践诺、评诺,亮明了滦州市政法系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真诚态度,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法工作质效,聚焦主责主业和人民期盼,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政法委

  1.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强化政法队伍建设,严格纪律作风,筑牢政治忠诚,打造政法铁军,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上提供政法保障。

  2.坚持人民至上发展思想,引导全体政法干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从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确保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化,强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开展涉法涉诉案件攻坚,防控化解新发展阶段的风险隐患,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

  6.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公开电话:0315-7103522

  ——法院

  1.坚持文明服务。强化司法礼仪培训,规范文明服务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做到人民群众对环境舒心、办事暖心、结果放心。

  2.坚持一站办理。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工作要求,为当事人办事、办案和反映问题提供方便。积极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事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

  3.坚持有案必立。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规范立案流程,压缩立案用时,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等现象。

  4.坚持提升效率。推行多元解纷模式,切实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加大简案快审力度、提高小额诉讼适用率,不断提升办案效率。

  5.坚持提高质量。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作用,注重强化类案检索,力促案件质量再提高和法官业务能力再提升。

  6.坚持便民利民。不断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强化巡回审判、公众开庭日等延伸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7.坚持保护弱势。聚焦涉未成年人、涉老、涉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强化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确保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

  8.坚持信访必理。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投诉渠道,落实院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切实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真正把群众的合法诉求落到实处。

  9.坚持推进改革。完善司法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把握审判权力运行规律,在更高层次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10.坚持司法公开。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应上尽上,应播尽播,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布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推动阳光司法,实现便民司法。

  11.坚持廉洁司法。不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禁令,绝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办理的案件,打造过硬法院铁军。

  12.坚持平安建设。坚持开展法律“五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办公电话:0315-7181029 监督电话:0315-8965703

  ——检察院

  1.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强支部建设,拓宽教育渠道,丰富学习形式,坚定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凝聚奋进向上的团队精神、振奋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2.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大局。立足市委“1395”工作思路,认真谋划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发展规划,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滦州营商环境;持续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彰显检察担当。

  3.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打击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犯罪,从严惩治金融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长效常治;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认真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重大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健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上务求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坚持开门办案,让公开听证成为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经济救助、心理救助、技能培训等多元化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4.深耕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理念,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管理,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促进社会治理。

  5.夯实队伍建设,打造检察铁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警,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提升全体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大力开展业务实训,提升办案质效;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形成正向激励;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以上承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公开电话:0315-7181073

  ——公安局

  1.提高公安行政审批效率。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凡符合规定的,手续齐全的,业务窗口当日办理;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手续。对行政审批无见面要求的,实行不见面审批,有见面要求的,实行上门服务或落实“最多跑一次”,并力争由“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

  2.打造政务服务互联网+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帮办、代办、委托办、自助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你办”、“上门办、主动办、预约办”;为急需办理业务的群众、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代办、预约、延时、错时、节假日轮班服务。

  3.窗口民警“五零”服务。接待零距离,不让群众在窗口冷落;受理零推诿,不让服务在窗口打折;工作零差错,不让失误在窗口发生;办事零积压,不让工作在窗口延误;服务零投诉,不让形象在窗口受损。

  4.案件满意度回访。一是对未办结案件开展评查, 向当事群众认真、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对已查结或破获的案件,认真听取当事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对公安工作的建议;三是回访结束后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迅速整改,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

  5.常态化开展社会治安管控和快速严打刑事犯罪。组建社会治安管控工作专班和打击刑事犯罪快速反应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社会面治安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护企安业、护校安园,快速严打各类刑事犯罪,打造安企利民的平安环境,服务滦州经济振兴发展。

  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公开电话:110、 0315-7122654

  ——司法局

  1.切实转变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便民利民制度,对群众来访、咨询、办事、求助等热情接待,坚持文明礼貌用语,认真负责,做好办理、解答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认真做好窗口单位工作,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正确途径和方法维权,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法律援助实行应援尽援。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和优先指派,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维护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和谐、促发展的职能作用。

  3.开展“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等领域重点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布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减少办事环节和办事成本。

  4.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帮扶。加强特殊人群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6.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深化社区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难题、热点问题,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培训、发放宣传单、律师宣讲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宣传《宪法》《民法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居民养成自觉学法的意识,形成守法的习惯,培养用法的能力,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7.优化公证服务项目。开辟公证“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惠民举措。对精准扶贫困难户申办公证、农村五保受益人申办继承公证和八十岁以上老人申办遗嘱公证,实行减免收费制度。精简公证办理手续,践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绝不能令当事人因一事一次能办成而跑两次或多次。

  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和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积极参与镇(街)、村(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打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堵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公开电话:0315-71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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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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