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教育整顿集中学习
3月11日,根据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安排,滦州市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景利领学并提出具体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会上,吕景利检察长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历史》——日出东方篇、《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并对如何开展好“学习教育”环节教育整顿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带头学。党组成员、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院干警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切实通过学习教育锤炼政治品格,提升能力素质。 二是全面学。围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个方面,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实行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注重学习交流、领悟思考,做到学习笔记及时全面,学习心得深刻详实,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三是创新学。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拓展多种学习形式,融合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提高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开发线下实践教育模式,依托红色教育资源、廉政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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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