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温度! 滦州“法院+妇联”联合出台《意见》,只为这件事...

2021-03-12 10: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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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在第111 个国际“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滦州法院邀请市妇联主席黄新建、滦州优秀妇女代表、优秀女企业家等人共话司法审判与妇联维权有效衔接、协调联动。

  会上,滦州法院、滦州妇联探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新亮点、新路径,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重点问题、焦点难点问题,结合滦州实际,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非诉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携手致力于滦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和妇联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发挥司法在促进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中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等婚姻家庭类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

  《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法院和妇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分析本辖区妇女儿童领域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探索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等婚姻家庭类纠纷化解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就妇女儿童反映的普遍性突出问题进行磋商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解决办法。

  《意见》明确,建立强化司法保障机制。妇联积极帮助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妇女儿童维权。妇联建立妇女儿童涉诉涉执问题清单并报送法院,法院围绕问题清单进行评估研判,对依法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督办、及时处理,处理情况要及时向妇联反馈。妇联结合法院反馈情况,做好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及时应诉等司法引导工作,协助法院开展释法说理或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滦州法院将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网,为建设“现代中等城市、全国百强滦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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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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