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开大步、走在前列”专题宣传之二:展现检察担当 助力建设平安滦州

2021-02-26 15: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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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滦州市检察院按照张古江同志对滦州提出的在平安建设上要“迈开大步、走在前列”要求,主动谋划2021年平安建设工作,就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为平安滦州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高标定位、高质推进,举全院之力为平安滦州建设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特别是黑恶势力、故意杀人、强奸、盗抢骗、制贩毒品等严重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基础上,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风险。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呼声较高的食药安全、弱势群体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英烈名誉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传递检察温暖,修复社会关系。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积极融入全市打击干扰破坏“两委”换届选举专项行动,发挥检察职能,为换届工作扫清障碍。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诉源治理。提高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水平,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依法监督妨害社会治安的重点案件。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和执行活动监督,完善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

  四、关注特殊人群,保护特殊群体利益

  配合做好服刑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其讨薪提供法律援助。依托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深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教育挽救,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五、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执行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项标准”,落实对涉企人员“少捕慎诉”理念,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实行涉企案件和诉求快速受理。依托检企联络站,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为其劳务用工、签订合同等提供法律帮助。以与司家营北区分公司签订《检企法治共建协议书》为契机,开展“订单式”法律服务,实现供需对接“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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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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