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开大步、走在前列”,司法行政系统怎么做?

2021-02-07 10: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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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2月3日,滦州市委常委会召开第72次(扩大)会议,迅速学习传达张古江同志讲话精神并进行研讨发言。市委书记李建忠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张古江同志对滦州市提出的“迈开大步、走在前列”目标要求,迅速形成“迈开大步、走在前列”思想共识,全面唱响“迈开大步、走在前列”主旋律。要从“强化政治担当、提高工作标准、担当实干有为”三个方面着手,以“迈开大步、走在前列”主题活动为新起点,凝心聚力抓发展、担当实干求突破,奋力开启“现代中等城市、全国百强滦州”新征程。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法治滦州”“平安滦州”建设的重要力量,深刻领会张古江同志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滦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立足实际,迅速行动;立足本职,精心谋划。全力为建设“现代中等城市、全国百强滦州”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治市

  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积极筹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依法治市重点工作。着手起草《2021年—2025年法治滦州建设规划》和《2021—2025年滦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督导,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滦州建设各项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

  坚持普治并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实施工作。按照法治滦州建设新要求,以提高全体公民法治观念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总目标,以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教育对象,突出法治理念和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是宪法民法典的宣传教育的宣传教育;二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以“滦州市法治文化广场”为引领的法治文化阵地。引导公众培树规则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全面依法治市创造良好人文环境;三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大局,着力构建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基层与社区矫正

  扎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防风险化纠纷保稳定。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隔离防控、医患纠纷、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依法开展涉疫情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优势,积极排查化解医疗、劳动争议等涉疫情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做到警示在先,预防在前;建立重点人员台帐,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四、公共法律服务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服务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大局。一是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在建成各镇级、村级法律服务机构与人员队伍的基础上,加强对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百姓提供普惠式法律服务,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服务保障滦州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保障滦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依法行政建设

  以高水平依法行政推动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加大备案清理力度,以规范决策程序为突破点,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加强合法性审查,切实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三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落脚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六、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一是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二是在全市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设活动,以创促建,在我市首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镇”—茨榆坨镇通过省级初审的基础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形成争创氛围,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政府形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向全市发出了“凝心聚力抓发展、担当实干求突破”的动员令,吹响了“迈开大步、走在前列”的集结号,司法行政系统一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坚持知行合一,主动担当作为,有信心、有决心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和保障全市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迈开大步、走在前列”,为建设“现代中等城市、全国百强滦州”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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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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