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道理,时代新风尚——滦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

2021-01-22 16: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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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滦州市人民法院茨榆坨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基本案情:本案中原告王某与张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三被告系张某与前妻所生子女,张某于2020年9月份因病去世。张某去世后,三被告与 王某间生嫌隙,双方之间不断产生矛盾纠纷,并将原告王某从原住房赶走,原告王某只好到其女儿处暂住。并且,三被告将张某生前工资卡、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据为己有。对于上述财产,应该作为张某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原告王某继承,双方对于财产继承产生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本案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11月2日第一次开庭。双方针对遗产部分均主张自己诉求唇枪舌剑,庭审气氛紧张,庭审时被告方均不同意调解。开庭审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家事纠纷,承办法官杨文年本着“家和万事兴”的理念,以“修复关系化解矛盾”为审判目标,注重亲情弥补和修复,在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的现实情况和诉讼请求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释法说理,使其互谅互让,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自觉履行, 最终于2020年12月24日达成调解。

  典型意义:生老病死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人一旦死亡,继承问题就会随之而来。然而在当今社会,子女一味争夺财产继承,将亲情抛之脑后,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以及不尽赡养义务、不孝敬父母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该案作为典型的继承权纠纷案,不是简单地用“一刀两断”式的判决来处理,而是本着调解优先原则,不仅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引领示范作用。希望在全社会弘扬传统孝道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让每一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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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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