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模式
——滦县人民检察院开通“滦州检苑”微信群

2017-05-17 15:26:1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不断拓展联络渠道,改进并提升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近日,滦县人民检察院开通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微信群,搭建检察机关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新平台。

  一是领导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晓宇高度重视联系代表委员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决定依托新媒体技术,开通“滦州检苑”微信群,指定专人负责微信群的组建及运行工作,确保了工作效率。

  二是准备充分。为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诚意,撰写了《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入“滦州检苑”微信群的函》,下付入群二维码图片,寄出邀请函150余封,邀请代表委员们扫码入群。考虑到信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延迟或遗失,还通过电话形式邀请,截止到目前共有60余名代表加入了“滦州检苑”。

  三是效果凸显。微信群开通后,不定期将工作动态实时以短讯、图片等形式发送到微信群里,同时转发高检院、省市院的各类信息,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工作的最新资讯。代表委员们对检察机关成立联络群表示赞扬,并对该院成立“涉农、涉企”重点工作办公室、控申部“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等推送内容进行了点评和讨论。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并及时在群里回复。

  “滦州检苑”微信群的开通,方便了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随时随地关注检察动态,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增强了联络工作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互动性。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微信群,加强代表委员的动态联络,促进良性互动,更好地提升检察工作。

关键词:检察院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滦县长安网   责任编辑:滦县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唐山市滦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唐山市滦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20001975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
联系我们: 0311-69086681    邮箱:hebeipaw@126.com    实习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