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偷放污染环境 滦县一石粉厂被查处

2015-12-01 11: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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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联合滦县环保局积极采取行动,根据舆情线索查处滦县雷庄镇一家偷排偷放的石粉厂,并将违法人任某(男,42岁,滦县雷庄镇人)依法处理。

  近期,网上一条涉污举报线索引起了该队民警的注意,该举报线索称:滦县雷庄镇后何寨村北一家石粉厂随意向周边环境排放废水,对当地居民造成严重影响。获悉线索该局高度重视,责成该队民警站在民生角度积极回应舆情,结合环保部门严肃查处涉污企业。11月24日,该队民警与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联合行动,一举将该石粉厂依法查处并当场控制该厂负责人任某及现场工人。经查,该石粉厂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任何环保设施,为逃避监管,该厂将生产废水不经环保处理,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厂外一座天然渗坑内,造成周边土壤和水源严重污染。民警遂将任某带回该局接受调查,经询问,任某对其利用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石粉厂已被停产,违法人任某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同时,滦县警方也呼吁广大群众对非法经营、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进行监督和举报。

关键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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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滦县长安网   责任编辑: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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