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亮院工程”让司法阳光照亮“羲皇圣里”

2015-05-18 17: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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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中,新乐法院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上网络、上电视、上报纸、下基层的“三上一下”多层面宣传模式,大力实施“亮院工程”,藉此亮出法院司法公正的决心,亮出推进司法公开的勇气,亮出司法为民的努力方向,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明媚的司法阳光下感受司法公开的透亮,感受司法公正的温暖、感受司法公平的尊严。

  搭建信息化平台让司法公开“上网络”

  法院党组适时开通了新乐人民法院网,让这个华北平原“羲皇圣里”的基层法院走向了网络。网页不仅设置了新闻中心、诉讼指南、阳光司法、审务公开、审判研究、执行动态、法院文苑、干警风采等司法公开的栏目,还设置了“院长信箱”、“庭审视频”、“法案透视”、“联系法官”、“公众开放日”等延伸司法服务、方便群众监督的为民、利民司法阳光栏目。法院网门户网站的开通不仅提升了基层法院的信息化水平,还把司法公开由单一实体展示走向了信息化,由狭小的局部空域走向了无限的网络世界,由制度刚性督促走向了自觉主动开放的“阳光司法”。自门户网站开通以来,通过“平台构建网络化,审判管理智能化,案件运行流程化,信息传输数字化”,对案件实现了从立案、分案、审理、执行到归档的全程无缝隙管理。同时,新乐法院还把正面报道和舆情引导、法院微博结合起来,积极参与重大事件网络舆情的“热议”,公开在微博发布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宣传不仅让新乐法院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息不断出现在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和新浪网等各大主流媒体网页,还让网友的建议、点评和肯定不断通过电子信箱和微博反馈到法院,彼此间的良性互动为法制天地维护出了晴空万里的“艳阳天”。

  联袂打造《法案透视》栏目让司法公开上“荧屏”法院党组与新乐广播电视台联袂打造了《法案透视》栏目,以本院审理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通过直击庭审现场、法官说法、律师点评的方式,展示案件审理过程,展现法官办案风采。栏目开播以来共播出130余期节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群众纷纷致电提供拍摄线索。《法案透视》栏目现已成为新乐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法制栏目,为人民群众搭建了了解、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的立体化平台。

  法院党组在把电视当成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宣传主阵地的同时,在审判大楼门前和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分别矗立起了两块LED显示屏,该大型电子屏幕与数字法庭连接,人们在屏幕前就能“旁听”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通过《法案透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开庭公告”,对开展“庭审直播”、“集中执行会战”、公布反规避措施、鉴定拍卖信息等重大举措和行动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并反复播出“老赖”的名单和悬赏举报联系方式,营造了“打拒追逃”的声势,有力地震慑了“老赖”们的规避和抗拒心理,充分发挥了将法院司法行为“亮”起来、“晒”出来、“摆”出来这一重要平台的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搭建平面媒体宣传平台让司法公开“上报刊”

  “人民法院报报道我们司法公开常态化的消息啦”!这是新乐法院几个干警们在看阅《人民法院报》报纸时欣喜的叫声。近年来,新乐法院在增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过程中,尤其重视报纸杂志的媒体宣传。按照上级法院的考核标准,法院党组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本院的宣传量化考核标准,多次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专题调度会,进行认真安排部署。一是把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从院长到各庭室队负责人都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以全新的观念和空前的力度,抓精品,提质量,壮声势,造影响,在实现双赢的同时,营建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迹、百花齐放香满园(院)的宣传工作大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专职人员与宣传联络员良性互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实现由政治处一家“独唱”向各庭室队多家“合唱”的转变。聘请专职人员,集中精力多出精品,扩大舆论影响力;每个庭室队选任一名党性修养强、综合素质高、文字功底深厚的民警,作为信息宣传联络员,每月至少上报一篇宣传信息稿件,并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通过每月信息宣传上报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推动信息宣传工作实现新突破。三是做到“三个围绕”找准工作重心:一要围绕上级和本院的中心工作思路,宣传本院的主要工作动态。二要围绕本院的当前中心工作,宣传新措施、新经验和新做法,突出“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三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本院的有效应对措施、工作效率与社会效果,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推进“六进”宣传让法院宣传“下基层”

  近年来,新乐法院将推进司法公开和“法官六进”紧紧结合在一起,在大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学校、进农村活动中,及时针对“六进”对象的需求,组织相应的宣传内容,让法院宣传下基层,淋漓释放了法院宣传的影响力,力求法院宣传能够让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军营官兵、广大农民和社区市民喜闻乐见,感觉有见解、易理解、能接受,收获宣传成果。2015年3月,法院党组在组织干警进村庄宣传中,专门针对农村百姓传统认为自家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伤害不算违法、夫妻两人分居半年就算自动离婚、赌博欠债也算合法欠债等诸多农村群众的“法律认识误区”,及时进村宣传,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一位村书记在看了法院的宣传后和法官们说:“你们要再多来几次,这样的宣传一次也比我苦口婆心几年都管用”。4月上旬在进学校宣传中,有的学生在模拟少年法庭开庭后,一脸真诚地对老师说:“虽然就(扮)一小会儿的被告也让我感觉脸上蒙羞,就像真的犯罪一样。我一定从小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珍惜荣誉、珍惜自由,远离犯罪”。同到现场参加的新乐市政法委的领导在看到法院宣传点的“热闹景象”、听到警民互动中民众深受触动由衷讲出的真挚话语时高兴地说:“法院的宣传之所以深受民众欢迎,就是因为法院的宣传总是能和民众的要求联系起来”。

关键词:法院,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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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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